厦门有狗市场在哪里?
一般这种比较少,有也是在郊区或农村圩场。其实,个人、商贩买卖交易狗已经违法了(2021年5月1日起执行),以后买狗就只能去犬业协会登记的有犬业许可证的正规宠物店了,这样买到的犬健康度高,上家来路、患病史、疫苗本都清楚,容易养、省心。
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341号
为了加强和规范犬类经营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军用、警用、救助用犬和科研、教学、展览用犬及导盲犬的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本市对饲养的犬只按照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实行分类管理。重点管理区为思明区、湖里区和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城市建成区以及区人民政府根据管理实际需要划定的区域。除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在重点管理区凭本市合法居住证明可以饲养犬只,一般管理区可以饲养犬只。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的品种和数量按照省人民政府确定的标准执行。个人饲养犬只的,每户限养一只。
重点管理区内养犬实行犬只狂犬病免疫和养犬许可制度。未经免疫并取得养犬许可证和犬只标识的犬只,禁止饲养。犬龄满三个月的,养犬人应当将犬只送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地点接受狂犬病免疫接种,免疫合格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发放狂犬病免疫证明。养犬人应当自取得狂犬病免疫证明后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养犬许可。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犬只有狂犬病或者疑似狂犬病的,应当及时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发现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当履行本办法所列职责的,有权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