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瘟狗死后怎么处理?
一、犬瘟热病毒属副粘病毒科,抵抗力不强,对高温、酸、醚及常用消毒药都很敏感,如福尔马林、0.5 %氢氧化钠、5 %次氯酸钠等溶液均可迅速杀灭该病毒,在偏酸环境及37 ℃ 以上条件下极易失活,因此,对被犬瘟热污染的犬用物品可用上述溶液浸泡、煮沸等方法消毒。
二、发病犬使用过的注射器、针头、皮下输液用具、输液瓶等应经灭菌消毒后方可再次使用。
三、对疑似患有犬瘟热或已感染犬瘟热的犬只,应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临床症状、流行病学调查及必要的实验室检验,在确认患有犬瘟热或高度怀疑患有犬瘟热时,应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采取扣留、隔离、诊断治疗及消毒等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后方可继续治疗。
四、犬瘟热疫情发生后,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患病动物及同群动物进行扑杀、无害化处理和消毒等预防控制措施。
五、兽医工作人员、宠物医院、养犬户等在对疑似患犬瘟热或犬瘟热高危犬进行注射、输液治疗时应认真操作,防止犬只之间通过血液注入、针头、输液器械等交叉感染。
六、目前对于犬瘟热没有特效疗法,患病犬只的治疗应以注射或皮下输液等静脉补液为主,加强护理,增强犬只抵抗力,同时可根据病情皮下或肌肉注射抗生素和治疗药物,必要时进行吸氧等辅助治疗。
七、对养犬环境、犬窝、犬使用物品等应经常进行消毒和清洗,并及时清除犬粪、尿等排泄物。